乐普EGFR ADC美国专利无效,石药挑战成功

摘要: 作者:陆雨2026年10月8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作出最终书面裁定,请求人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CSPC Megalith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对乐普生物(Lepu Biopharma Co. Ltd.)拥有的美国专利US10,792,370 B2(“’370专利”) 提出的两项显而易见性挑战均成立。因此裁定’3...
乐普EGFR ADC美国专利无效,石药挑战成功
PRIP Research

作者:陆雨


2026年10月8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作出最终书面裁定,请求人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CSPC Megalith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对乐普生物(Lepu Biopharma Co. Ltd.)拥有的美国专利US10,792,370 B2(“’370专利”) 提出的两项显而易见性挑战均成立。因此裁定’370专利权利要求1–23全部因显而易见性(35 U.S.C. § 103)而不具可专利性。
由于双方在美国法院并没有诉讼,因此针对这一结果,乐普生物可以继续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同时这场裁决也标志着两家中国药企在美国专利战场上的交锋暂告一段落,纠纷背后则是中国药企出海背景下的专利风险,在不断演化出新的形态。

一场持续多年的专利纠纷

今年7月23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石药集团下属的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诉乐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曜药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号(2026)沪73知民初6号。
与美国的专利无效相似,双方这一系列纠纷核心可能就是当初围绕EGFR靶点ADC,两家核心抗体都源自JMT101(BA03)抗体技术,其中乐普生物是MRG003,石药集团是SYS6010/CPO301管线。
而这与10多年前的一份许可协议有关。
2015年,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后被石药集团收购)与乐普生物旗下美雅珂签署了一份许可协议:津曼特将其自主研发的EGFR靶向单抗JMT101,授权给乐普用于开发抗体偶联药物(ADC),期限至2032年10月17日。但是对于授权范围是否包括海外市场,双方各执一词。
此后,乐普生物基于该授权申请了这项有争议的美国专利,这也导致该专利的范围有可能对石药集团在美国市场的开发构成风险。于是,石药集团主动对这件美国专利发起了无效。

石药的挑战:两组现有技术组合

2025年3月,石药集团向PTAB提起了“双方复审请求”(IPR),请求宣告'370专利的所有23项权利要求无效。石药提出了两组无效理由:

第一组理由基于Wei(US2015/071923)和Liu(CN103772504)两篇现有技术的组合;第二组理由则是基于Leanna(WO2014/152199)、Liu和Wei的现有技术组合。

石药的核心论点是:'370专利保护的这种“抗体+linker+payload”的组合不是真正的创新发明,既往文献表明把抗体和payload用linker组合起来是“顺理成章”的。

具体来说,石药指出:Liu在'370专利提交之前就已经完整公开了BA03抗体的序列和特性,包括其高亲和力、低免疫原性等优点,并且明确指出它是人源化的西妥昔单抗;Wei和Leanna在'370专利提交前已展示使用类似西妥昔单抗的抗体变体(如Y104D),通过可断裂接头(特别是vc接头),连接相同的毒素(例如MMAE),构成有效的抗EGFR ADC,并在动物模型中证明其具有抗肿瘤效果。

石药认为,一个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自然而然就会想到:为什么不把更好的“导航系统”(BA03)和已经验证有效的“链条+弹头”组合(可断裂接头+MMAE)结合起来?

美国专利局裁决:显而易见性成立

PTAB依据创造性的KSR/Graham框架进行评述,认为现有技术中,Liu专利完整公开BA03人源化抗EGFR抗体CDR序列,该抗体相较西妥昔单抗,具备免疫原性更低、结合亲和力与ADCC活性更强等优势;Wei披露搭载vc‑MMAE可裂解连接子‑毒素平台的西妥昔单抗变体ADC,Leanna公开抗EGFR抗体应用vc‑MMAE的ADC制备纯化工艺,vc‑MMAE在涉案专利申请时已是成熟可直接选用的ADC模块化技术。

因此PTAB认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有动机将Liu公开的BA03抗体与Wei、Leanna披露的vc‑MMAE成熟平台相结合,且具备合理成功预期。抗体人源化属于行业常规优化路径,把已知优势抗体对接经过验证的成熟连接子‑毒素模块,属于已知技术要素按固有功能的可预见组合,构成KSR规则下的显而易见情形。针对专利权人提出“BA03高亲和力会产生毒性、本领域会予以规避”的抗辩,PTAB予以驳回:乐普生物自身公开资料就将高EGFR结合亲和力列为MRG003的核心设计亮点,现有技术也未证实高亲和力必然造成不可接受毒性。

另外,对于长期未被满足的行业需求、仿制行为等客观非显而易见性佐证,PTAB认为权重极低。并无证据证明行业曾明确提出对临床可用抗EGFR‑ADC的技术诉求,早期同类ADC临床试验失败原因无法归为技术障碍;MRG003的临床成效无法和专利权利要求建立法定因果关联,产品优势可能来自DAR、工艺等专利未记载内容;也不存在直接仿制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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