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662561号决定,经合议组审理,就北京墨丘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为“基于自然语言实现设备之间通信的方法及设备”的专利ZL201710576456.6,因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无效请求人是上海稀宇极智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中国唯二两家IPO上市的大模型公司之一——其被消费者所熟知的名字是MiniMax,旗下拥有海螺AI和Talkie。
事实上,另外一家成功IPO的中国AI大模型公司——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与这件专利有纠纷,并且先于MiniMax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这件专利发起过无效宣告请求,然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今年3月12日作出的第611634号决定中,最终维持了该专利的有效性,智谱AI的挑战并没有成功。
两次挑战,无论是智谱还是像MiniMax,都几乎用尽了专利法规定的无效条款,试图从中找到这件专利的漏洞。但是专利局合议组在智谱案的审理中驳回了多个无效理由之后,在MiniMax案中,就主要针对涉案专利的创造性进行了审理。
合议组的理由
对比智谱和MiniMax在无效证据,尤其是最接近现有技术的证据方面,还是有差异的。此次MiniMax找到了一篇日本东芝2002年申请的一件名为”通信设备和选择协议的方法“的日本专利JP2002315066,作为最接近的现有证据1。
合议组认为涉案专利与这件东芝专利的区别在于:基于自然语言之间的通信。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正如无效决定中所提到,东芝的专利是用来解决一般家电控制有多种协议的情况,而进行的改进。正如说明书中所记载,日本的Echonet、欧洲和美国的LON、欧洲的EHS以及美国的CEBus等,或者由各家电供应商唯一定义的专有方法。因此,即使作为下层的物理网络在信息家电之间统一,由于上层协议(用于控制家用电器的协议)不统一,仍存在应使用哪个协议进行通信的问题。如果不知道哪个协议合适,就无法开始通信。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将控制家电不同协议的解决方案,引入到涉及AI大模型的自然语言之间的通信,到底这种转用是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得出的,还是因为墨丘的专利在撰写时过于上位。这些争议还有待看本案是否会提起行政诉讼及其后续的审理。对于区别技术特征的评述,合议组还引入了一篇证据2(US20070136472A1,一家名为IP3 NETWORKS Inc公司的专利)。
诉讼争议
双方之间的这场诉讼纠纷最先被发现是在去年12月,企业专利观察(PRIP)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无效信息发现,智谱已经对墨丘的这件专利发起的无效挑战。
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今年3月作出的决定中维持了这按专利有效。此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今年4月公布了墨丘与MiniMax之间的侵权诉讼案庭审信息,预计在6月2日开庭审理,案号(2025)沪73知民初305号。
再到8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再次公开MiniMax也对这件专利发起了无效挑战。
中国大模型专利第一案的背后
说起这件专利,其实是墨丘自己于2017年申请的。智谱AI是在2019年才正式成立的。而墨丘并未基于该专利去从事大模型的工作,而是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信息服务提供商。因此这个维权本质上是一个非专利实施实体(NPE),向AI大模型来主张权利或是许可费。
实际上这件专利的发明人之一,也是墨丘的创始人黄伟才,本身就是一个多产的发明家,拥有超过百项的国内外专利。在2016年创办墨丘之前,他所在的北京智谷,是中国最早的一批独立进行专利研发和运营探索的机构,在当时对标的就是美国最好的专利研发和运营机构——高智公司。
在这个商业模式中,研究人员进行前瞻性研究,并诞生专利,然后将这些专利进行许可和货币化。
但是从目前结果来看,此次专利被无效掉,无疑对墨丘是一个并不理想的结果。因此墨丘很有可能会选择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其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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