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最新公布“6+5”亿美元专利许可费支出

摘要:作者:黄莺2026年10月6日,受此前美光科技同意五年支付6亿美元专利许可费的消息影响,美国Netlist公司开盘上涨18%(OTCQB: NLST)。根据双方协议,相关专利包括服务器DIMM(双直列内存模块)和HBM(高带宽存储技术),由此双方解决所有未决的法律诉讼程序。美光将于2026年第四季度开始支付Netlist 3000万美元,一直到2031年第三季度。除此之外,美光还以100万美元购买...
作者:黄莺



2026年10月6日,受此前美光科技同意五年支付6亿美元专利许可费的消息影响,美国Netlist公司开盘上涨18%(OTCQB: NLST)。

根据双方协议,相关专利包括服务器DIMM(双直列内存模块)和HBM(高带宽存储技术),由此双方解决所有未决的法律诉讼程序。美光将于2026年第四季度开始支付Netlist 3000万美元,一直到2031年第三季度。除此之外,美光还以100万美元购买了Netlist的1000万股。

这些交易条款与今年8月Netlist公司和三星达成的许可协议大致相同。

2026年8月5日,Netlist公司宣布,已经与三星就先进存储技术达成了战略联盟,双方签署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合作协议。三星将向Netlist支付一笔2.39亿美元的前期许可费,并且在未来五年(到2031年),每季度不超过3290万美元的季度许可费。因此总计最高达到8.97亿美元。三星将获得Netlist的服务器DIMM和HBM专利访问权;三星以100万美元认购Netlist 1000万股普通股;Netlist有权在五年内每年向三星采购最高3亿美元DRAM和NAND产品,累计上限15亿美元。

Netlist能够接连与两大存储巨头先后签署许可协议,主要凭借着专利对两家公司发起的多年诉讼才达成的。

例如Netlist与三星之间的诉讼从2020年就开始打,原因是双方在2015年签订的专利许可合约到期后,三星并未续期。

同样,企业专利观察(PRIP)整理了美光2022年至今年报披露的诉讼信息,Netlist对美光的诉讼也是在2021年开始,知道最近一起诉讼是上个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美光发起的337调查。

Netlist与美光诉讼历史

2021年4月28日,Netlist向美国德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对美光及其子公司提起两起专利侵权诉讼,后续又在德州东区法院追加起诉,案件涉及非易失性双列直插内存模块(NVDIMM)、负载降低型双列直插内存模块(LRDIMM)、内存模组以及高带宽内存(HBM)产品。

2024年5月23日,经过为期四天的庭审,德州东区陪审团认定美光的内存模组侵犯了Netlist两项专利:US7,619,912(912号专利)与US11,093,417(417号专利),裁定美光就912号专利赔偿4.25亿美元,就417号专利赔偿2000万美元,合计4.45亿美元。

但随后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介入。2024年4月17日,USPTO的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出具书面最终决定,认定912号专利唯一被主张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可专利性。2024年7月30日,PTAB认定417号专利全部被主张的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可专利性。Netlist就上述两项裁定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提起上诉,美光也对陪审团的损害赔偿裁决提起上诉。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 PTAB 的专利无效裁定,则相关侵权判决将无法执行。

2025年5月19日,Netlist再次在德州东区起诉美光,指控美光的HBM产品侵犯一项专利,之后修改诉状,追加了一项涉及DIMM内存模组的专利。2026年3月6日,经美光申请,该案被移送至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2026年4月1日,德州东区法院将另一相关案件同样移送至特拉华州法院。

2026年9月 23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正式发起337调查(案号 337-TA-1523),调查对象为美光以及超微、慧与、联想等下游服务器厂商,涉案四项Netlist专利覆盖DDR5 RDIMM与MRDIMM架构。Netlist寻求签发排除令,禁止美光DDR5服务器内存进入美国市场。

美光财报披露的5亿美元专利许可费

除了此次与Netlist最新达成的6亿美元许可之外,2026年9月20日,美光在其最新的2026财年Q4财报中,新公布了一笔5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项目。

企业专利观察进一步对美光2022-2026年已公开的专利许可信息进行了汇总,结果发现这是美光过去几年公布的最大一笔专利许可费支出。

之前只有在2021年有一笔1.28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支出,2024年还有一笔2亿美元的专利交叉许可入账。

因此,这5亿美元是否会与此次Netlist的协议有关,尚难确定。

其它潜在专利许可支出

实际上,根据美光年报披露可以看到,其专利诉讼数量并不少。例如据《韩国经济日报》报道,2024年4月17日,SK 海力士向非实施实体(NPE)Mimir IP转让逾1500项专利后,Mimir IP在美国德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美光,同时发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并主张4.8亿美元损害赔偿金。但是很快该两起案件就和解了。

另外就是存储行业另一个主要许可人Rambus公司在2024年官方宣布与美光续签许可协议,将与美光的专利许可协议续期五年,协议有效期至2029年底。Rambus与美光曾分别在2013年、2020年签署许可协议;2020年续期的交易金额并未对外披露。2013年,双方结束诉讼后,美光与Rambus签订一份为期七年、价值2.8亿美元的专利许可协议。

Rambus也是另外一家不得不关注的存储器许可方,历史上与三星、海力士和美光等都签署过数亿美元的许可合约。

结语

从目前情况来看,美国两家存储行业的NPE——Rambus和Netlist,经过成熟的商业模式和诉讼主张,都已经和行业巨头达成了许可协议,每季度的许可费支出都在数千万美元。

看似是没有实体业务的专利权人蚕食了实体运营企业的经营利润,但是在美国专利制度下,这就变成了鼓励创新者,给予发明者合理回报的运行逻辑。而且美国司法部在今年4月,由负责反垄断事务的五名高级官员,针对Netlist诉三星一案,还向案件主办机构提交了一份利益声明,该声明主要是支持Netlist。因为三星在获得法院判决其需要赔偿Netlist的4.21亿美元损失后,提出了Netlist的专利权违反美国反垄断法:三星主张“当标准必要专利被纳入一项标准时,该专利即赋予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市场支配地位。”

但是美国司法部负责反垄断事务给出了本届特朗普政府明确的立场:“专利并不必然赋予专利权人市场支配地位”,“该原则同样适用于标准必要专利”,“仅因专利被纳入标准,而不评估该标准的替代方案、以及专利权人依据标准制定组织专利政策所作出的、限制潜在市场支配力的合同义务与承诺,不得推定存在市场支配地位”。

因此,这也是美国本届政府对于中小创新实体支持其专利强保护的一个典型案例,这或许也是Netlist在与三星达成和解之后,美光也能够迅速达成和解的原因。

这种情况下,美国的这些NPE实体未来势必会进一步向中国的长鑫存储和长江存储来主张专利权。此前两家中国存储企业有的已经和其中的达成了许可,这也是中国存储厂商尊重知识产权,进一步走向全球市场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



23:59  (Beijing) | 17:59 CEST, 11:59 EDT, 08:59 PDT`

10:59  (Beijing) | 04:59 CEST, 22:59 EDT, 19:59 P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