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9-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作出第662643号、662830号、661660号、662280号四份无效决定,宣布涉案的四件专利全部无效。
这四件专利全部来自中国台湾的两家企业:台湾创新音速股份有限公司和台湾大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案件背后则涉及这两家台湾企业与OPPO和荣耀之间的多起专利诉讼。这也是双方系列专利无效案中的一部分专利。
其中前两份无效决定的专利权人是创新音速,OPPO对其发起的无效挑战;后两件专利的专利权人是大立光,荣耀对其发起的无效挑战。
荣耀 v 大立光
荣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大立光的6件光学透镜专利提出无效,此次是两件专利是最先作出结果的,涉及的是名为“光学塑料透镜”的专利ZL201210335511.X,以及名为“塑料镜筒及其制造方法”的专利ZL201310030229.5。前一件专利在2024年大力光和玉晶光电在厦门法院的诉讼案中曾经被挑战过一次,国知局作出部分无效的决定。后一件专利一同提出无效请求的的还有深圳中天半导体。
相关专利可能与大立光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荣耀及其销售公司浙江鸿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提起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有关,案号(2025)浙01知民初109号。
事实上,大立光和荣耀之间的纠纷早就在印度开打了。企业专利观察(PRIP)在去年8月曾专门进行过报道《荣耀200系列手机,在印度遭遇单方临时禁令》。2025年8月20日,大立光在印度的代理机构Singh & Singh律所公布了一起与中国手机厂商荣耀专利侵权案的判决结果。大立光旨在通过诉讼限制荣耀200系列手机中未经授权使用其专利镜头技术。基于大立光提交的测试分析报告、拆解报告及权利要求映射图表,德里高等法院初步认定了被告侵犯大立光的三项专利:IN395754 (“IN’754”),IN395095 (“IN’095”) 和IN363203 (“IN’203”) 。这些专利主要涉及5P透镜技术。法院认为,荣耀200型号的超广角摄像头、主摄像头和自拍照摄像头的镜头组件被发现侵犯了上述专利。
OPPO v 创新音速
台湾创新音速股份有限公司(Innovative Sonic Corporation)是一家NPE,2025年5月23日,其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慕尼黑分庭起诉了中国手机制造商小米和OPPO侵犯专利。其被认为是华硕的附属公司。
此后小米与华硕和创新音速达成了和解。
但是OPPO被诉后则立刻展开了反击,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其发起反诉,其中包括主张了华硕侵犯其VVC专利,对此企业专利观察进行了报道《VVC视频编解码的第一场专利纠纷》:华硕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对OPPO的一件名为“预测值的确定方法、编码器、解码器以及计算机存储介质”的专利ZL202110412164.5发起了无效宣告请求,根据这件专利的说明书记载,其属于VVC技术。
双方最大的分歧可能是对各自及对方专利组合包价值存在较大差异。
截至目前,创新音速在中国遭遇了17场专利无效挑战,目前已经有7场作出了结果,结果是1件维持有效,3件部分无效,2件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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