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宏发的四件专利,买自“松下”:一案四权的专利攻防教科书

摘要:2026年10月9日晚,科创板上市公司国力电子(688103.SH)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天津三中院一审判决,公司及子公司被判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诉型号继电器,并连带赔偿厦门宏发2408.67万元——这笔金额约占其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76%。但更值得拆开看的,是这场专利战里被告反手掏出的那份“武器库”:四件反诉专利,专利权人全部写着同一个名字——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日本大阪府)。这...


2026年10月9日晚,科创板上市公司国力电子(688103.SH)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天津三中院一审判决,公司及子公司被判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诉型号继电器,并连带赔偿厦门宏发2408.67万元——这笔金额约占其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76%。

但更值得拆开看的,是这场专利战里被告反手掏出的那份“武器库”:四件反诉专利,专利权人全部写着同一个名字——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日本大阪府)。

这不是四件并列的专利。它是一件母案加三件分案,是松下这家日本企业用七年时间、在同一套技术方案上切出的四个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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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场已经“双向开打”的专利战

高压直流接触器是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气架构里的关键控制部件,负责动力电池与整车高压回路之间的接通和断开。随着整车平台从400V走向800V,加上快充、储能和光储充设施放量,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器件成了兵家必争之地。

宏发股份是这里的绝对龙头,全球高压直流继电器市场份额超过40%;国力电子依托电真空技术切入这条赛道,属于第三梯队。龙头与追赶者的产品、客户高度重叠,专利就成了维护市场最锋利的武器。

双方的攻防时间线,比任何商战剧本都紧凑:

时间
事件
2025-10-31
厦门宏发在天津三中院起诉国力电子、国力源通、瑞普电气,涉4件专利,索赔6000万元
2026-04-17
国知局第630587号无效决定:宏发罩壳专利在修改权利要求后维持有效
2026-05-09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将电磁继电器专利(ZL2020213381765)登记转让给国力源通
2026-07-03
国力源通、瑞普电气在苏州中院反诉宏发,涉4件专利、4起案件,索赔合计7000万元
2026-10-09
天津三中院一审判决:国力电子、国力源通停止制造销售并连带赔偿2408.67万元,国力宣布将上诉
2026-11-04
宏发另2起诉国力的案件在苏州中院首次听证

注意一个细节:国力反诉公告(2026年7月3日)与松下专利转让登记生效日(2026年5月9日)之间,只隔了不到两个月。这个时间点不是巧合,后面会专门展开。


02 四件反诉专利,居然全“姓”松下

先看国力反诉宏发的四件专利到底长什么样:

公开号
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
优先权
授权公告日
CN106057584B
触点装置以及电磁继电器
201610220651.0
2016.04.11
2015-081415(JP,2015.04.13)
2020.07.03
CN110400724B
电磁继电器
201910547726.X
2016.04.11
同一件
2021.03.05
CN111584309B
触点装置和电磁继电器
202010521357.X
2016.04.11
同一件
2022.03.22
CN111599646B
电磁继电器和基体
202010521510.9
2016.04.11
同一件
2022.04.15

四个申请号不同,四个公开号不同,但申请日完全相同:2016年4月11日。

后三件的权利要求书里都清清楚楚写着一行:分案原申请数据 201610220651.0 2016.04.11。

换句话说,这不是四件独立研发的专利,而是一件母案加三件分案。2019、2020年那些“年份”,只是分案申请递交的时间差,不是技术方案的代际差——分案的申请日沿用母案申请日,这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明确规定。

再看一眼著录项,四件的“指纹”完全一致:

著录项
内容
专利权人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日本大阪府)
发明人
横山浩司、坂井智史
优先权
2015-081415 · 2015.04.13(日本)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11277)· 代理人刘新宇
IPC主分类
H01H 50/54、H01H 50/02(部分含H01H 1/22、H01H 1/20)

同一件日本优先权、同一对发明人、同一家代理机构——这四件专利的技术源头,是一份2015年4月13日的日本专利申请,通过优先权制度占位中国。这是日本跨国企业把中国当作海外布局落点的产物,不是苏州本土企业自己攒出来的技术。

这四件专利保护的,是继电器内部动组件的抗旋转结构——一个看似不起眼、实则决定产品寿命与可靠性的核心技术。母案背景技术写得很直白:触头支架与基体内表面接触来限制旋转,代价是可动触头旋转时靠近基体内表面,切断所需的电弧空间变窄;而电弧空间,正是继电器失效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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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为什么说这是“一案四权”的教科书

分案是专利实务里成本最低的“保护放大”手段。对权利人来说,分案有三个好处:

  1. 保护范围拆开评估——母案授权后如果被部分无效,分案可以独立存续。

  2. 规避“单专利过度限缩”风险——不同切面覆盖不同技术特征,对手改一个设计不一定规避全部。

  3. 延长保护周期——每件分案独立计算保护期,起算日各不相同。

松下这一族最讲究的地方,是四个切面在技术层次上做了“下沉”:

专利
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主体
技术落点
CN106057584B
电磁继电器
突出部限制可动触头与触头支架旋转;突出部前端面为曲面
CN110400724B
电磁继电器
固定触点沿第一轴线排列;突出部与支架对置
CN111584309B
触点装置
基体周壁第一、第二内表面各有对置突出部,顶端面为曲面
CN111599646B
电磁继电器+基体
双独立权利要求;突出部沿第二方向延伸;上表面与周壁由陶瓷构成

这四件不是简单的横向并列,而是纵向的层次下沉:第一层整机(电磁继电器),第二层组件(触点装置),第三层零件(基体)。

最关键的是第四件:它同时写了“电磁继电器”和“基体”两个独立权利要求,而且明确要求“上表面和周壁由陶瓷构成”——把保护一路下沉到材料层面。为什么?因为对手最常用的规避路径就是改基体:把“基体是陶瓷”写进权利要求,等于把“换成工程塑料”这条最省钱的规避路直接堵死。

在撰写细节上,这族专利同样“教科书”:

  1. 用“轴线”而不是“方向”做限定语言。母案写“第一方向/第二方向”,分案改成“第一轴线/第二轴线/第三轴线”。轴线是一条具体的几何直线,可以做投影、定位、区间判断——CN111584309B里那条“把突出部中心向第一轴线投影,必须落在特定位置区间”的权利要求,正是靠这个语言升级才写得出来。这是从“定性描述”升级到“定量限定”。

  2. 突出部顶端一律用“曲面”。曲面与旋转轴之间不存在硬性干涉点,既限制旋转、又不锁死旋转,对手想用简单形变绕开很难。

  3. “一体形成”写进权利要求,直接排除“凸起是后来焊接上去的”这类规避主张。

  4. 磁性/非磁性材料的搭配(调整部由磁性体形成、磁轭由磁性体形成、触头支架由非磁性体形成)写进从属权利要求,防的是“换个材料组合”的低成本规避。


把这些叠在一起看,就明白了一件事:对手要规避这一族专利,必须同时改整机设计、触点装置组件和基体材料三个层次——规避路径窄到几乎无路可走。这就是分案布局在谈判桌上的真正价值:不是单件权利要求有多宽,而是组合起来,对手的规避路径有多窄。


04 松下为什么愿意把“刀”递给国力

先说明:松下与国力的具体交易安排,目前没有公开披露。以下判断是基于时间线与公开信息的分析,不是定论。

但时间点已经把逻辑摆出来了——2025年10月宏发起诉国力,索赔6000万元;2026年5月9日,松下把一件电磁继电器专利登记转让给国力源通;2026年7月3日,国力就用四件松下出身的发明专利反手起诉宏发,索赔7000万元。

国力被龙头起诉、一审又败诉,最缺的不是钱,是硬专利;松下是全球继电器老牌厂商,手里有大量中国授权专利。把对口的专利转给正在打专利战的国产厂商,等于直接递刀。

松下也有自己的动机。2026年是松下的“大瘦身年”:3月把电动工具事业移交牧田,5月确定把车载电机业务转让给美蓓亚三美,4月1日完成集团架构重组——新松下电器株式会社以家电为主营。继电器这类工业零部件专利,对“新松下”属于非核心资产,转让给行业内的实施者换取对价,是外资IP资产变现的常规操作。

为什么选国力而不是选“专利流氓”?因为国力是真做产品的:科创板上市、有产线有营收,它以自己的名义维权,在法院眼里更有分量,赔偿计算也有实际营收支撑,不会背上“NPE碰瓷”的质疑。而且技术领域完全对口——无论是已登记的转让件,还是反诉四件,都在继电器(H01H)主分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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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对做专利的人,这案子真正提醒的三件事

第一,你的专利组合要能“拆开”。一件宽专利容易被规避,一组分层专利难被规避。这要求在撰写时就规划好:哪一层写最宽的权利要求,哪一层写位置约束,哪一层写材料限定。松下的“整机—组件—零件”三层结构,就是可复用的模板。

第二,你的竞争对手可能来自境外。这四件专利的技术源头是2015年的日本优先权——中国专利能被无效,但日本同族专利还在;无效宣告只能针对中国授权专利,对日本专利无效不了。涉外攻防天然不对称,布局阶段就必须算进去。

第三,反诉不等于胜诉。需要泼一盆冷水:宏发已经对这四件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四件专利能否经受住无效和侵权比对两重考验,仍是未知数。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宏发用来起诉的实用新型(保护期10年、无实质审查),对上一族经过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这本身就是权利质量的对抗——而专利战的胜负,最终总是回到专利本身的质量。


写在最后

回到开头那句话:反诉四件专利的来头,确实不小。但真正让“来头”变大的,不是“松下”这个名字,而是“一案四权”这个结构本身。

把一件专利切成四层,是很费成本的事——要在申请阶段就预见到母案可能覆盖不全,要在授权前想清楚切几层、每一层的独立权利要求写什么特征。松下从2015年优先权到2022年最后一件分案授权,横跨七年,同一个发明人、同一件优先权、同一家代理机构,把“电磁继电器—触点装置—基体”三个层次全部拿到手。

这种布局,反映的是专利运营的长期主义。它也在提醒每一个做专利的人:真正决定一场专利战结局的,从来不是某一件专利写得有多好,而是你的专利组合,是否从一开始就是按“战场”来设计的。

本文事实与数据基于公开公告与授权公告书整理,具体以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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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四件反诉专利著录项(公开号、申请号、申请日、优先权、授权公告日、发明人、代理机构)。

2. 诉讼时间线与金额:上交所公告(2026-07-03公告编号2026-038《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6-10-09《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知产前沿2026-10-19报道、新浪财经/投资时报2026-10-13报道、每日经济新闻2026-10-09报道。

3. 松下→国力源通专利转让(ZL2020213381765,登记生效2026-05-09):天眼查专利信息页。

4. 松下业务调整:松下中国官网新闻(2026-03-31电动工具事业移交牧田;2026-05-12车载电机业务转让美蓓亚三美;2026-04-02集团架构重组完成)。

5. “松下递刀”判断:为基于时间线与公开信息的分析推断,非松下或国力官方表述;松下与国力的交易对价、权利形式(转让/许可)均未披露。

免责:本文仅供专利实务与产业研究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